今天是信息普及的时代,其实也是一个信息泛滥、真假难辨的时代,而在人人关心的健康安全领域,更是信息出错的重灾区,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混淆概念。
比如“伤口分级”这一说,我们就需要搞清楚几个概念:
1、外伤后的伤口分类
2、手术切口分级
3、狂犬病暴露分级
4、破伤风的伤口暴露分类
一、外伤后的伤口分类
清洁伤口:位于身体细菌定植较少的区域,并且在伤后立即得到处理的简单伤口(如刀片割伤)。
不洁伤口:位于身体细菌定植较多的区域(如腋窝、腹股沟及会阴等),或超过6h未处理的简单伤口(感染机会增加)。
污染伤口:被土壤或动物排泄物、分泌物污染,或者已经感染的伤口,包括被污物、有机泥土(沼泽或丛林的土壤)、粪便或唾液污染(如动物或人咬伤)的伤口,含有坏死组织的伤口(如坏死或坏疽)、火器伤、冻伤、烧伤等。
一般对于预防外界病菌感染,可参照此伤口清洁/污染程度分级。
二、手术切口分级
I类切口(清洁手术):手术不涉及炎症区,不涉及呼吸道、消化道、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。
II类切口(清洁-污染手术):上、下呼吸道,上、下消化道,泌尿生殖道手术,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,如经口咽部手术、胆道手术、子宫切除术、经直肠前列腺手术,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开放性创伤手术等。
III类切口(污染手术):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,包括: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;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;新鲜开放性创伤但未经及时扩创;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、心脏按压者。
IV类切口(污秽-感染手术):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;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。
参考自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(年版)》国卫办医发43号
I类即清洁切口手术,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。预防应用抗生素主要适用于II类即清洁-污染切口、部分污染较轻的III类切口手术。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III类切口及IV类切口(如陈旧开放创伤、消化道穿孔等),以及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,应根据需要在手术前后应用抗菌药物,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。注:如果涉及骨科、脑外科、心脏外科,不允许使用抗生素;经人体自然腔道和腔道相关联的手术切口,可以使用抗生素;明显感染或脓肿的,必用抗生素。
三、狂犬病暴露分级
例如针对狂犬病的主要来源犬致伤伤口,有人误以为有三种伤口分级——
一级伤口:抓伤没有咬痕,只需清水冲洗即可。
二级伤口:有明显伤口痕迹,冲洗之后,需注射狂犬病疫苗。
三级伤口:伤口流血,冲洗之后,需注射被动免疫制剂,再注射疫苗。
重点来了:对于预防狂犬病而言,要采用暴露风险分级,以确定采取相应的暴露后处置措施,临床上是通过皮肤损伤程度、黏膜是否接触以及是不是接触蝙蝠来区分狂犬病暴露风险。
Ⅰ级暴露:完整皮肤接触或者喂饲风险动物;完好的皮肤被舔。
无风险,需清洗暴露部位,无需进行医学处置。
Ⅱ级暴露:裸露的皮肤被轻咬;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、擦伤。
低风险,要进行伤口处置及疫苗接种。
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,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,按照Ⅲ级(高风险)暴露处置。
Ⅲ级暴露: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;破损皮肤被舔舐;黏膜、开放性伤口被污染;直接暴露于蝙蝠。
高风险,需要进行伤口处置、疫苗接种及根据既往免疫情况决定使用被动免疫制剂。
以上为常规应对措施,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个人的狂犬病免疫史,具体应对措施或有所不同。
需要强调的是,Ⅰ级暴露也不是绝对无风险,毕竟很难确认接触动物时皮肤确实没有任何破损,最安全的做法是保证所养犬、猫不会得狂犬病,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动物注射疫苗。
四、动物咬伤后破伤风的预防
以上所提及的外伤伤口、手术切口,以及动物致伤的伤口等,都有感染破伤风的风险。破伤风是一种严重的感染性疾病,所有的动物致伤伤口均应正确预防破伤风。
一般情况下,破伤风的伤口暴露分类可参考上述第一类:外伤后的伤口分类。哺乳动物咬伤是破伤风高风险暴露,均需要对破伤风进行正确预防,具体方法如下:
①无风险:狂犬病的Ⅰ级暴露及无伤口的黏膜接触、接触蝙蝠;
②低风险:狂犬病的Ⅱ级暴露属于低风险;
③高风险:狂犬病的Ⅲ级暴露(除外无伤口的黏膜接触、接触蝙蝠)。
根据既往含破伤风类*素的疫苗(破伤风疫苗、百白破疫苗)接种史,决定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。
既往有全程免疫史:相当于狂犬病再次暴露加强
1)距最后一剂注射5年以内,仅需正确处理伤口;
2)距最后一剂注射5~10年者,高风险暴露需加强1剂破伤风疫苗;
3)距最后一剂注射10年以上者,低风险、高风险均需加强1剂破伤风疫苗。
既往无免疫史(未注射、免疫史不清或注射破伤风疫苗少于3剂者):相当于狂犬病首次暴露
1)低风险暴露,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即可,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(TIG或F(ab)2/TAT);
2)高风险暴露,即刻使用被动免疫制剂(TIG或F(ab)2/TAT),并完成全程免疫接种。
备注:完成3剂及以上的含破伤风类*素疫苗注射为全程免疫(第0、1、7个月各注射1剂破伤风疫苗)。
患者就诊当天完成规范的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外,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破伤风的预防,TIG或F(ab)2/TAT注射大肌肉处(建议臀部)。如需同时注射破伤风疫苗及狂犬病疫苗,应分别注射在左右三角肌,如在同侧注射,需间隔至少2.5厘米以上。第28天完成最后1剂狂犬病疫苗注射的同时,注射第2剂破伤风疫苗,后6~12个月接种第3剂破伤风疫苗。
可参考《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》。
指导专家:
王传林/医院
殷文武/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刘斯/医院
陈庆*/医院
国家免疫规划狂犬病疫苗技术工作组
国家免疫规划百白破疫苗技术工作组
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动物伤害救治分会专家组
本文内容为健康科普,不能作为临床诊断及医疗依据,任何医疗行为请遵从医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