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:
根据《苏州市急(抢)救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》,我们组织专家,对遴选产生的所有产品进行了价格谈判,确认了入围产品及价格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年3月25日至3月29日12:00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(加盖鲜章)形式进行申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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