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小伙伴在弄懂各险种的功能作用后选择产品时就开始纠结了,比如某款重疾险产品对某个疾病定义,比之前已经选定的重疾产品宽松,如之前选定的产品对I型糖尿病的赔付标准中规定,只有当发生心脏并发症或足趾坏疽时,才能赔付。而新看的产品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,发生了糖尿病眼病,也是可以赔付的。于是就开始纠结了,是否新看的产品更好?我在这里想指出的是根本不存在某一款产品,它在所有方面都优于另外一款同类产品。如果存在,那它的保费肯定也贵得离谱。所以,不同产品之间,无非就是这一块这个产品强一些,那一块另外一款产品强一些(我说的产品都是网销的,主流的,性价比较高的产品之间)。那我们如何选呢?就一点,不要让局部的优势代替了完整的优势,在总体不差的前提下,选择自己更看重的某一方面,比如癌症多次赔付等。
说一下目前重疾险的理赔一、各家重疾理赔,癌症赔付均占总赔付80%,6种必保重疾的赔付占95%,25种统一定义重疾占99%,剩余自定义重疾只占1%。你可能会很惊讶:怎么会自定义的重疾赔付的总占比才那么一点呢?那是因为如果占比高,它就被拉进国家的统一定义中去了。版新定义,新增三种重疾,分别是溃疡性结肠炎、克罗恩病和慢性呼吸功能衰竭,就因为它们发生率较高。
二、即便这1%,还是由几十到上百多种疾病构成的,个人认为没必要在这款重疾险重疾保种重疾,那款重疾险保种重疾这种事情上纠结。如果有人特别引导我们去